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统计数据 >  正文

重型汽车成为包头地区机电出口的龙头产品
2006-12-18 17:03  文章来源:中华机电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从内蒙古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包头企业生产的重型汽车出口订单不断,截至目前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的重型汽车共计 106批、1507台、货值8275万美元,数量比2005年全年增长近一倍,重型汽车已经成为包头市乃至内蒙古地区出口机电产品的龙头。

  据分析,随着非洲大陆经济复苏、亚洲邻国经济发展以及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实施,一些国家对于重型汽车的需求量进一步增长。包头生产的重型车辆,以其在品牌、质量和价格上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客户的青睐,其产品出口到非洲、亚洲、中北美洲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

  针对企业出口订单迅猛增加的情况,为保证产品质量,包头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帮助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生产流程管理,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确立质量关键控制点,加强出口车辆检测管理,必要的技术改造等措施,保证整车质量符合出口标准。由于全过程质量监管到位,在检验过程中包头检验检疫局采取了现场检验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质量稳定的产品采取抽查检验的方法,缩短了检验流程,提高了通关速度。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泰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前景    2006-12-15 18:33
东欧汽车业异军突起    2006-12-15 16:23
江淮汽车申请3亿进出口政策性贷款    2006-12-15 16:14
“今飞”成为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    2006-12-15 15:29
入世五周年,我国汽车工业的真正考验才刚刚开始    2006-12-15 14:59
2006年汽车业换帅盘点    2006-12-15 14:43
前11个月我国汽车销售645万辆     2006-12-15 11:35
2006年10月欧洲汽车市场商用车销量下降    2006-12-14 18:56
中国汽车出口迎来新机遇    2006-12-14 18:52
越南拟将原装汽车进口关税削减10%     2006-12-14 18: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58280808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