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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日等41国即将新签专利保护条约
2006-09-30 10:04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欧美日等41国已就新的专利保护条约达成一致。美国将放弃“发明优先”的主张,而接受欧日等提出的“申请优先”的方案。预计各国最快将在2007年签订正式的条约。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专利申请的优先原则在国际上一直没有统一,并成为国际专利标准统一的最大障碍。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专利申请的竞争愈发激烈。美国企业此前为了证明其发明在先,通常要花费庞大的诉讼费用并浪费很长时间。这使得美国本次接受了“申请优先”的原则。
  
  除此之外,协议还包括这样一些主要内容:专利自宣布发明成果到提出申请的“犹豫时间”确定为1年,并给予法律上的救济措施;将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崭新度和先进度的标准统一;提出专利申请一年半后必须将专利内容公开;缩短专利审查时间;在任何一个41国获得的专利权在其他40国中也同样生效。
  
  根据世界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2003年全世界提出专利申请共122万件,其中9成来自上述41国。所以这41国通过的专利条约将成为世界通用的标准。
  
  另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美两国计划建立新的经济磋商机制,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扩大投资、服务市场自由化等问题上的合作。
  
  据悉,美国务院、贸易代表办公室与日本经产省、外务省一直在就机制具体形式非正式地交换意见,有望在日本新首相安倍晋三与美国总统布什的首次会谈上正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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