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中国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合格率逾九成四
2008-08-11 09:46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中国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合格率逾九成四。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三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4%。

  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规定的要求,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的中文信息处理(字符集、汉字字型)、功能、外观和结构、输入法、汉语词库、预装软件、接口、键盘、安全、电源适应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中文信息处理(字符集、汉字字型)、安全、电磁兼容性中部分项目均执行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字型不合格;个别产品辐射骚扰不合格。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表示,继续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手持式电子信息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评】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58280808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