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中国数控机床行业将迎来15年的黄金发展期
2006-12-27 14:16  文章来源:中国金属加工在线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为加快装备制造业的振兴,2006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请参见附录三).我们相信今后10-15年,中国的装备制造业将实现持续快速的增长。

  国内外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经验表明,发展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是基础。数控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数控机床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业。金属切削机床是用切削的方法将金属毛坯加工成机器零件的机器,它是制造机器的机器。现代机械制造中加工机械零件的方法很多:除切削加工外,还有铸造、锻造、焊接、冲压、挤压等,但凡属精度要求较高和表面粗糙度要求较细的零件,一般都需在机床上用切削的方法进行最终加工。

  纵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16个关键领域,每个领域的振兴都需要大批先进的数控机床来装备。如发展大型火力发电和核电机组、制造大型化工设备、开发大型海洋运输船舶、研制大型薄板冷热连轧成套设备、发展高速列车、新型地铁和轨道交通车辆等,都需要大批高速、精密、高效和专用数控机床来加工制造。同时,数控机床作为国防军工的战略装备,是各种武器装备最重要的制造手段,是国防军工装备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我们相信,为了加快振兴数控机床工具工业,未来5年中国将营造几个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和为之配套的基础功能零部件产业基地,我们估计基地企业将享受国家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企业所开发生产的新产品和高档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返还政策。我们估计对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的初期建设,以及首套新产品,也将给予一定的风险补贴。技术开发投入较高的重点骨干企业,将可每年享受国家给予的一定程度的补贴。我们估计配套的扶持政策可能会在2007年后陆续出台。

  我们认为中国数控机床仍处于发展周期的起步阶段。随着中国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以及政府对机械制造行业逐步升级,我们预计未来10-15年数控机床将以年均20-25%的速度快速增长。未来几年数控机床占全行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将可能大幅提升。同时,高档数控机床主要品种将基本立足于国内。功能部件配套齐全,自给率达60%;有自主版权的数控系统占数控机床总产量的75%。

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性调整推动装备制造业大发展

我们预计固定资产投资会由低端加工贸易相关产业向高端转移,尤其在技术和产业升级方面加大投资力度。经过几年的飞速发展,中国目前正面临着如何由“出口导向型”经济向“进口替代型”经济平稳过渡的挑战。过去几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制造业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2000年的8%猛增到2004年的25%。

06年前10个月,制造业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05年的27.2%进一步上升至28.7%。我们注意到投资结构也趋于优化,大量资金被投入到设备及机械相关的产业中。06年前10个月,机械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从2004年的6.2%提高到8.3%。未来,为了降低制造业中加工贸易的比重,中国需要继续增加在技术升级方面的投资。

2006年中国工业利润继续高速增长。工业企业利润率的提高是刺激企业将其盈利再次投资固定资产(如厂房及设备)以实现进一步扩张的核心动力。从整个行业的角度看,基于我们的计算,机械和电子通讯行业已经成为了工业利润的主要贡献者。2006年,机械行业对整个工业利润的贡献达35%,而其所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为8%;这充分说明了该行业未来巨大的投资潜力。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数控机床营销的“四度理论”    2006-12-26 13:13
凯达柔性设备基地开建年产2000台数控机床     2006-12-21 10:57
发展数控机床重在培育市场     2006-11-06 10:13
扬州大吨位数控机床远销欧美     2006-09-28 18:37
发展数控机床需搬掉四只拦路虎     2006-08-17 15:55
数控机床要先行 十一五规划力挺国产    2006-08-04 16:11
第八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 数控机床与专用装备展     2006-07-26 15:10
振兴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要先行     2006-06-28 16:16
呼和浩特建设数控机床功能部件生产基地    2006-06-28 16:14
振兴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要先行    2006-06-23 10:4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58280808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