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中非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2008-06-18 08:31  文章来源:中国机电出口指南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举办的为期一周的“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近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拉开帷幕,标志着中非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取得历史性的突破,也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次利用“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基金”与非洲国家开展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合作的初探,得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效推动。

  据介绍,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和难题,与非洲地区国家有着共同的关切和愿望。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秘书处及其16个成员国的知识产权局局长,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商标局等部门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就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版权、传统知识、技术许可与转让,人力资源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研讨,围绕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及贸易往来的促进作用进行交流,集中了中国与非洲国家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议题。因此,这也是SIPO、ARIPO、WIPO三方合作的一大成果,掀开了三方知识产权合作史上崭新的一页。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我国首批自主知识产权等离子电视问世    2008-06-12 08:40
壹兴佰推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坐标测量机    2008-06-05 10:00
壹兴佰推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坐标测量机    2008-06-04 10:48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重在激励创新    2008-05-21 10:33
国内分析测试仪器首次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008-05-12 10:55
国内分析测试仪器 首次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008-05-12 09:14
中印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合作    2008-05-12 09:13
欧盟中小企业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处在京成立    2008-05-12 09:13
LED显示产品出口过亿 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    2008-05-12 09:07
精工爱普生与中国企业分享知识产权建设经验    2008-05-05 09:4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58280808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