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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重在激励创新
2008-05-21 10:33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近年来,美国在经贸交往中频繁利用知识产权向我国施压,欧盟也开始对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提出要求。知识产权已成为各国争夺和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重要工具,也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前,该《纲要》正在进行细节修改阶段,并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业内专家告诉中国工业报记者,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达到技术垄断,其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在于保护,而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在于创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则在近日举行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卫星远程普法讲座的间隙向记者透露,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是激励创新,国家要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主体。

  重点是鼓励创新和运用
 
  张勤表示,目前我国大量进口国外高技术类产品,出口的却多为中低端产品。即使凭借廉价劳动力出口产品,我国企业也面临环境、质量、安全标准等很多技术壁垒,这是发达国家制约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手段。

  并且,跨国公司在发明新技术后,一般要在美国、日本、欧盟、中国四个国家申请专利。跨国公司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生产产品销往国外,并申请专利占用和封锁我国的专利空间。由于跨国公司已经注册专利,自主研发的技术不能合法产业化,中国企业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

  业内专家认为,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发展中国家从技术模仿中获得的利润不断被压缩。同时,跨国公司及其技术同盟构成的跨国公司技术网络,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科技的生产和扩散。因此,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技术上的差距在扩大,而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科技依附也在强化。

  我国要冲出后起生产国的知识产权困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肩负着促进自主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张勤表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重点之一是鼓励创新和运用,以成果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成果能够上升为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我们的着眼点是自主创新,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但知识产权制度也包括引进吸收先进的技术和文化产品,我们要选择好引进什么、什么时候引进、怎么引进。”

  注重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
 
  知识产权只有发挥私权的作用,为市场主体所用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张勤表示,我国已经开始把国家投资的专利下放给企事业单位,今后要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从1984年创建知识产权制度到2007年12月31日,专利申请量为4028248件。2003~2007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为2405653件,呈现加速发展。其中,国内申请3314355件、国外申请713929件,分别占总量的82.3%和17.7%。但是,我国的专利申请多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门类,含金量最高的发明专利国内申请比例为62.4%。

  据张勤介绍,我国很大一部分专利来自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独资、合资公司。而对我国境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表明,其中20%是外国或港澳台的控股及独姿公司。

  从质量水平看,跨国公司对于权利要求的范围往往比国内企业更为宽泛,且多为基础性发明。我国的发明专利多为延伸性发明,而该领域往往是跨国公司占优势,我国只在机械、中药等领域的发明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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