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美国会酝酿产品安全新规 中国商品输美再添变数
2008-01-17 09:49  文章来源:中国机电出口指南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中国玩具出口美国再添变数。

  2008年1月14日,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国际项目及政府间事务主任理查德·奥布莱恩(Richard O'Brien)对本报记者透露,美国国会将于本月15日复会,届时将讨论有关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的草案。

  奥布莱恩表示,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过去一些只是美国行业内的非强制性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除了玩具产品之外,其他的儿童产品可能也要采用这些标准。根据有关统计,2007年1~8月,中国玩具出口额达126亿美元,同比增长20.2%。

  草案包括五大内容

  即将付诸讨论的草案主要包括五点与产品安全有关的内容。

  其一,明确玩具涂料和油漆中的铅,必须达到“零含量”标准,因此生产商必须与合乎标准的涂料生产商合作。2007年8月初,美国最大的玩具商美泰公司向CPSC提出召回96.7万件塑胶玩具,起因就是玩具表漆的铅含量超标。此次召回事件也导致了制造商、广东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树鸿的自杀事件,引发了对于玩具厂商,及其上下游供应链的监管检测问题的反思。

  因此,在该草案中,CPSC还要求美国厂商提交其生产商或次级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包括产品原产地、制造商所在地、涂料供应商所在地,以及该产品所用涂料的批次、在哪个环节上使用等,这是其二。

  奥布莱恩也建议,如果中国的生产商接到美国方面的订单,也应该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安全细则,不仅可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合乎美国产品安全的要求,而且万一出了问题需要打官司,订货方提供的安全细则也可以作为证据。

  其三,一部分过去只作为美国行业内的非强制性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玩具以及其他涉及儿童的产品都要采用。

  其四,CPSC建议强制实施第三方检测,使其成为认证的一部分。

  其五,如果草案通过,将授权CPSC更大的自由度,CPSC有权与外国政府或监管部门合作。

  奥布莱恩告诉本报记者,目前CPSC无权向外界透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如果该草案在国会通过,这个状况有望改变。对于信息的公开范围和程度,也得看国会的具体讨论结果。奥布莱恩表示,CPSC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一直有合作,“我们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供信息,每个月举行例会,讨论一些重要的召回事件。”

  召回与贸易逆差无关?

  2007年12月,关于“中国制造”质量问题的讨论成为中美经济战略对话期间的焦点之一。

  此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王锦珍在香港的一个论坛上说,美泰公司在2007年召回的共约2000万件(套)产品中,约300万件(套)属于材料质量问题,另外1700万件(套)则因为美国出台了新标准而被认定为不及格。王锦珍表示,有些国家的特定标准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嫌疑。

  不过,奥布莱恩坚决否定了召回事件与美国贸易政策的关系,认为这是由于不了解美国国内的召回制度而出现的误解。

  奥布莱恩解释说,在美国有多个机构监控产品的安全问题,比如,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负责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的管理;美国全国高速公路运输安全局就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与轮胎的产品安全管理。而奥布莱恩所在的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范围超过了15000多种产品,包括玩具、家用化工产品、机电工具等。

  按照美国联邦的有关法规,在多个与消费者权利有关的机构中,只有一部分机构有权命令企业召回产品。而且法规还明确规定了,当发现一件有危险的产品时,需要采取哪些步骤来实施召回。通常由企业主动报告在市场中发现何种危险产品,CPSC接到报告之后则应法律要求实施召回。

  此外,奥布莱恩也坦承,由于在美国国内,消费者行动主义(Consumer Activism)或者称为消费者至上主义 (Consumerism)有大约135年的历史,消费者的力量非常强大,因此对于美国政府的政策以及海外市场有着深远影响。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2007年1~11月我国电子商品进口数量增减明显     2008-01-16 09:09
巴西拟对光学仪器等进口商品采取从量税    2008-01-14 09:30
巴西拟对光学仪器等进口商品采取从量税     2008-01-10 15:17
巴西拟对部分进口商品采取从量税    2008-01-07 14:40
爱尔兰对中国产自行车发出商品预警    2008-01-04 14:36
2008年越南逾2700多种商品降低进口税    2008-01-04 14:19
文莱部分商品取消进口税改征消费税     2008-01-04 09:33
无锡尚德的光伏产品获得出口商品免验资格    2008-01-02 14:42
文莱部分商品取消进口税改征消费税    2008-01-02 14:29
南亚国家商品展在京举办:中国与南亚合作前景广阔     2007-12-28 09:1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58280808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