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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和施耐德博弈初步揭晓
2007-09-18 11:06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电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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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传来消息:维持正泰“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有效!

一场中国企业和跨国巨头施耐德电气之间的博弈结果初步揭晓。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确认了正泰起诉施耐德的法律基础。”正泰集团法律总监徐志武告诉记者。

专利之战

案件的起因是,正泰在1997年就MB1小型断路器的一项技术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随后在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C65系列产品里发现了相似运用。正泰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的调查表明,从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两年时间里,施耐德天津公司共生产销售侵权产品8.836亿多元。通过其上报工商、税务部门的产品利润率计算,由此非法获利3.3亿元。

正泰因此于2006年8月1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施耐德方面赔偿3.3亿元,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的侵权产品,并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坐上被告席的施耐德经销商、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公司乐清分公司,被正泰诉请赔偿人民币50万元。

2007年4月27日,正泰状告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施耐德电气是全球最大的低压电器供应商,旗下有梅兰日兰、TE电器和美商实快电力三大品牌。

针对正泰专利侵权指控,施耐德称该专利是无效专利。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无疑使这场博弈的天平再次向正泰倾斜。

据称,该案件是第一起由温州民营企业发起的以跨国公司为诉讼对象的专利诉讼案,也是国内迄今为止索赔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南存辉拒绝和解

有一份正泰集团针对此案的资料:

“正泰这次起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是对施耐德不断利用知识产权对正泰进行打压的一次反击。施耐德早在1999年就在北京提起诉讼,指控正泰两个产品侵犯它三项专利权(其中一个专利被判无效,正泰胜诉;另两个还在进行之中),自2004年开始,施耐德在欧洲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家先后对正泰提起多个专利侵权指控。

正泰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及措施:1、领导重视,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挂帅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2、公司将知识产权作为关系到公司发展的一项战略来看待,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3、公司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激励政策。”

收到正泰的内部资料不久,记者采访了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

谈到正泰状告施耐德,诉讼标的是3.3亿元的时候问:“不怕最后赔不到那么多钱吗?”南存辉认为:“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观念的转变问题。中国企业有自主创新的决心。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也希望别人不要侵犯我们的。”

“而且,我们不会和解。为什么要和解?”他反问。“我们有权威的论证和充足的证据。”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施耐德把正泰视为它在中国的头号竞争对手,设法并购、收购正泰,先后提出以80%、51%和50%控股、收购正泰股权,均遭拒绝。而“巧合”的是,每次遭到拒绝后,施耐德就会起诉正泰。

另外,自从正泰于1998年注册“CHINT”商标后,施耐德于1999年在法国、巴西、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用“SCHINT”进行抢注,侵犯正泰商标权。南存辉告诉记者,不久前,施耐德还向法国巴黎大法院状告正泰产品侵犯了它三项专利,在其要求下,法院宣布了正泰产品销售禁令。日前,法国巴黎大法院取消了这一销售禁令,正泰取得了初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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